綠廈【同名電影 巨星奧黛麗‧赫本主演】
 
作者: W.H.‧哈德遜 
譯者: 陳蒼多
書城編號: 1589108


售價: $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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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新雨
出版日期: 2019/09
頁數: 336
尺寸: 21x14.8
ISBN: 9789862272688

商品簡介
世外桃源的恬靜,一顧傾城的少女,
婉轉清脆的鳥鳴……
即便被烈焰焚燒,也絢爛如同煙花。

「我們時代所擁有的最有價值得作家」W‧H‧哈德遜以濃墨重彩潑灑出華麗與憂傷的名作。
全球繁體中文版,首度問世!

一九五九年拍成電影,由永遠的巨星奧黛麗‧赫本主演。其所詮釋的莉瑪楚楚動人,宛如精靈化身,吟詠出悠長繾綣的雨林戀歌──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約翰‧高爾斯華滋(John Galsworthy)極度讚揚──「本書是一則真實又兼具空想的故事。我認為,它將人心之中所曾有過的『對所有美麗事物的最熱情之愛』不朽化了。它藉由純然的美麗之光轉化成一首散文詩,它象徵著人類靈魂渴望得到此生之中的無瑕之愛與美。」


一趟改變人生的旅程,一場長途跋涉的探險。
當受過文明洗禮的白人與過著原始生活的印第安人相遇,
誰,又真的比誰還要高貴?

在國內革命失敗的亞伯,從委內瑞拉出逃到了圭亞那地區。
而在回歸原始的叢林生活中,他總是會聽到一種忽遠忽近、似鳥鳴非鳥鳴的聲音。

於是亞伯開始在意起那神祕的旋律,總是追尋著想要一探究竟。
然後,他邂逅了有著奇異血脈的莉瑪。

莉瑪是那樣地美麗,就像有著夢幻色彩的精靈。
她有著自己的語言,出塵地仿若不曾沾染俗世。

亞伯情不自禁地愛上莉瑪,甚而甘願放棄家鄉的一切。
但亞伯卻恍然發現,她竟是他的印第安友人所希望殺害的「水精的女兒」……

一個代表現代文明,另一個則象徵純樸大地。
兩個看似沒有交集的人,竟然會相遇、相識,在雨林的滋潤下相愛!


作者簡介


W‧H‧哈德遜
William Henry Hudson (西班牙文為Guillermo Enrique Hudson), 1841-1922

  一八四一年生於阿根廷,父母經營牧場,因附近有顯眼的二十五棵商陸樹,故牧場即以此為名。該處並沒有學校,但家藏有三、四百冊古舊書刊,從小均賴家庭教師與母親進行教育。
  十六歲時,因冒雨趕牛而罹患風濕性熱病,經常會心臟劇痛,還被判定為絕症,於是在無助下開始研讀起宗教書籍。
  一八六九年(一說為一八七四年),因病且父母皆已去世而離開南美洲,獨自定居英國。
  一八八五年出版《紫地》,獲海明威讚賞。一八八七年出版《水晶時代》,被譽為是科幻小說的里程碑。一九○四年出版《綠廈》,後曾錄製廣播劇及拍成電影。一九一八年出版《遠方與往昔》,以描述故鄉的風光而聞名,前後共拍過兩次電影。
  哈德遜身為貢獻巨大的鳥類學家,不僅是英國皇家鳥類保護協會(RSPB)的成員,也是阿根廷白銀鳥類協會(Aves Argentinas)的榮譽成員。還有兩種鳥類以他的名字命名(Hudson's tyrant-bird及Hudson's canastero)。
  哈德遜是擁抱浪漫主義的自然學家,以對自然景物的細膩描寫而著稱。著作頗豐,留下許多作品傳世。雖然沒有接受過正規教育,但他文字的畫面感及細膩的描述仍擄獲了無數讀者的心,《倫敦時報》也給予他「無人能及的英國自然作家」之評價。
  在英國,倫敦海德公園設有哈德遜紀念鳥類保護區,該處擺放了由藝術家雅各布‧埃柏斯坦(Jacob Epstein)雕刻的《綠廈》女主角莉瑪之浮雕。而在阿根廷,還有數個地方以他的名字來命名,並設有以故居改造的哈德遜博物館。


譯者簡介


陳蒼多

一九四二年生,澎湖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研究所碩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英語系教授。從事翻譯工作數十年,譯作數量極其可觀,曾多次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獎項。


書籍目錄


推薦
走入雨林,禮讚大自然╱陳小雀……………3
百年以來的自然書寫傳統╱王誠之……………11

前言╱約翰.高爾斯華滋……………21
序言……………29
第一章……………35
第二章……………53
第三章……………65
第四章……………77
第五章……………84
第六章……………96
第七章……………109
第八章……………121
第九章……………141
第十章……………150
第十一章……………164
第十二章……………182
第十三章……………195
第十四章……………209
第十五章……………217
第十六章……………231
第十七章……………241
第十八章……………259
第十九章……………269
第二十章……………283
第二十一章……………299
第二十二章……………315

附錄
譯者的話……………323
哈德遜大事記……………325


推薦序/導讀/自序


「《綠廈》以其空間場域釋出土地道德、自然生態、文化差異、人性弱點等議題。然而,情與愛才是《綠廈》所要探討的內涵。一個看似普通的議題,卻因特殊的時空、背景及身分而更加扣人心弦。」──淡江大學拉丁美洲研究所教授 陳小雀

「我常常讀到一些雄偉的字句,有如世界體型最大、最強壯的猛禽角鵰一樣,在雨林的樹冠之中自在穿梭,然後以強而有力的利爪襲來,讓你屏氣凝神而且喘不過氣來。」──台灣野望自然傳播學社秘書長 王誠之

「他讓你看到了他所寫的一切,並讓你出現在他所寫的每一個場景中──無論是在何處。所以整個世界會變得很清晰,而你,便是其中的旅行者!」──英國小說家 福特‧馬多克斯‧福特(Ford Madox Ford)

「人們很難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對他而言,寫作似乎就像野草自然生長般容易!」──英國小說家 約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

走入雨林,禮讚大自然╱淡江大學拉丁美洲研究所教授 陳小雀
亙古以來,人類為了遠離塵囂,甚至因紛亂政局,而踏上自我放逐之路,上窮碧落下黃泉,意圖覓得一片屬於自己的淨土;或者,仿傚希臘英雄傑森(Jason,或以拉丁語譯為伊阿宋),駕駛阿爾戈號(Argo)遠征,找尋金羊毛,建立功勛。
在西班牙拓殖時期,不少征服者為了找尋黃金,而深入南美洲的雨林。奧利諾科(Orinoco)、亞馬遜(Amazon)這兩大河流域有支流相通,屬潮溼熱帶氣候,雨林密布、交通梗阻,開發不易,形成數個儼然迷宮的封閉世界,各有其複雜的生物體系。其中,亞馬遜雨林又被譽為「世界之肺」,可見其面積之廣。兩處雨林孕育許多珍貴的動植物,也蘊藏金、銀、銅、鉬、鑽石及石油等礦產,豐富資源挑起了「外來客」的好奇心,而有意一探究竟。雨林對「外來客」釋出善意?抑或充滿敵意?得看「外來客」的心態。亦即,大自然對有些人而言,是神聖空間,是人間仙境;至於那些有意「征服」雨林的征服者、或覬覦雨林資源的機會主義者,大自然則處處是危機,正如早期野心勃勃的拓殖者,為了淘金終究遭雨林吞噬。
的確,進出雨林,必須得如阿里巴巴一樣,了解暗語「芝麻關門」的涵意!
再者,雨林內時間彷彿凝固於舊石器時代,暨今仍棲息著許多索居的原始部落。這些部落不知現代文明為何物,住茅廬,睡吊床,以吹箭和標槍為武器,過著採集和狩獵的生活,食用魚蝦、烏龜、犰狳、食蟻獸、樹薯等,善用菸草和各種致幻植物,並懂得從數種植物提煉出天然毒藥,做為漁獵之用。如此與現代社會隔格格不入的化外之地,實為世外桃源,是許多文人創作的靈感。
古巴作家卡本迪爾(Alejo Carpentier,1904-1980)在《銷聲匿跡》(Los pasos perdidos,1953)裡,為讀者開啟了一扇時光之門,通向奧利諾科河流域的原始世界,一旦離開後,就不得其門而入。智利作家伊莎貝.阿言德(Isabel Allende,1942-)則在《怪獸之城》(La ciudad de las bestias,2002)中,探討亞馬遜河流域的生態議題。這兩位作家均以敬天惜地之心書寫拉美大自然,甚至將大自然化為有靈性的要角。
其實,自十九世紀以降,書寫自然風光成為拉美文學創作的傳統,哈德遜(William Henry Hudson,1841-1922)不僅受到濡染,更是這類文風的先驅之一。
哈德遜的父母有美國及愛爾蘭血統,起初定居在美國波士頓,後來才移居阿根廷,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郊區買下一座莊園,哈德遜於一八四一年出生,在六個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四。十九世紀的阿根廷,存在著城市與鄉村壁壘分明的兩個世界,一個象徵文明,另一個代表純樸。哈德遜所生長的地區即充滿彭巴草原傳統,高卓人(gaucho)策馬馳騁於大草原的豪邁,毋庸置疑對他影響深鉅,而使他日後成為自然主義者、甚至鳥類學家與博物學家。
一八七四年,哈德遜當時三十二歲,因慢性心臟病而決定獨自遷居倫敦,並在倫敦成家。起初,他全心投入鳥類研究,發表了多篇阿根廷、英國等地原生種飛禽的研究,對兩國相關領域貢獻頗多。接著,他展開寫作之路,童年記憶隨著創作流洩而出,彭巴草原也彷彿「失落的樂園」,不斷出現在他的作品裡。不必諱言,哈德遜有雙重文化認同,阿根廷是生長之地,英國則為生活之處,以致於他的心在兩地之間游移。
哈德遜在《紫地》(The Purple Land,1885)裡,描寫一名英國年輕人與他的阿根廷籍妻子私奔到烏拉圭,在彭巴草原過著如高卓人一般的生活,幾經波折後返回阿根廷。在他的筆下,彭巴草原的豪邁多了園田牧歌式的唯美風情,令讀者彷彿窺見哈德遜年輕時的影子,也體會他的些許鄉愁。誠如阿根廷作家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所言,《紫地》係世上少數僅有的經典之作,鋪陳浪跡天涯與冒險犯難的英雄氣概。
另一部成功之作是《綠廈》(Green Mansions: A Romance of the Tropical Forest,1904),為哈德遜的最後一部小說,也是最令讀者愛不釋手的作品,堪稱是《紫地》的姐妹作。人與大自然共生共存的和諧意境在《綠廈》一覽無遺,不過,《綠廈》刻意凸顯大自然那不容被征服的神秘力量,藉以對照人類的渺小。《綠廈》同樣以南美洲的場景,但更深入封閉世界,以奧利諾科、亞馬遜雨林為背景。以「綠廈」為書名,呈現天地一片綠意的磅礡氣勢,象徵雨林內的豐沛生命力:

在這兒,由於那綠色的空中天篷,由於那飽和了陽光的雲─雲上之雲─大自然變得難以接近了。雖然,最高處眼睛看不到,但太陽光還是滲透了過去,照亮下面廣闊的空間─像接連出現的房間,各自有特別的亮光和陰影。

在這以天為蓋的「綠廈」裡,文明沒有優劣,只有差異,卻因偏執思想而產生衝突。亦即,《綠廈》以其空間場域釋出土地道德、自然生態、文化差異、人性弱點等議題。然而,正如這部小說常被忽略的副標題「熱帶雨林的浪漫史」,情與愛才是《綠廈》所要探討的內涵,一個看似普通的議題,卻因特殊的時空、背景及身分而更加扣人心弦。一個是委內瑞拉上流社會的青年人,因揭竿起義不果而逃到圭亞那;另一個則是生長在雨林的少女,因守護大自然生靈而遭印第安人排拒並走上尋根之旅。一個代表現代文明,另一個則象徵純樸大地。兩個看似沒有交集的人,竟然有相似的命運,尋尋覓覓,只為了一個信念!兩人相遇、相識,在雨林的滋潤下相愛:

在那可怕的黑暗中,那種聲音聽起來是多麼神祕,是透露出多麼無限的柔情啊!它是那麼悅耳,那麼美妙地和諧,又是那麼地悲愁,然而卻以一種突然又難以言喻的歡樂穿透了我的心。

《綠廈》以第一人稱的「我」為敘事者,縷述雨林探險,時而驚心動魄,時而悠然自得,時而孤寂頹靡,時而豪氣萬千,令讀者有身歷其境的真實感。雨林象徵原始,是純樸;雨林象徵漩渦,是禁忌;雨林象徵未知,是陷阱。「外來客」一旦囿困於雨林中,無力掌舵時間巨輪的快慢,只能順著雨林的律動,過著無歲月的日子。當然,「外來客」無法倖免飢餓、疾病的侵襲,甚至陷入幻聽、幻覺的癲狂情境,當初覬覦雨林利益的貪婪全被消磨殆盡。「外來客」更可能陷入危險,被當成「祭品」,銷融於大地之中。
哈德遜發揮他鳥類學家的專長,在文本中穿插飛禽走獸與人類互動的情節,鉅細靡遺地描寫鳥鳴聲,並巧妙譜出雨林交響曲,搶盡風頭。此外,他賦予莉瑪(Rima)神秘能量,她是鳥女、水精之女、雨林之花、大地之母,是萬物再生的力量。「Rima」在西班牙文即「詩韻」之意,人如其名,莉瑪象徵大自然的悅耳音韻。哈德遜筆下的莉瑪相當鮮明生動,雕刻家雅各布.埃柏斯坦(Jacob Epstein,1880-1959)為了紀念哈德遜,在倫敦海德公園創作出一幅莉瑪的淺浮雕,卻因作品太過前衛,曾於一九二五年揭幕時引起一陣騷動。然而,由奧黛麗.赫本(Audrey Kathleen Hepburn-Ruston,1929-1993)所詮釋的莉瑪卻是楚楚動人,宛如精靈化身。
大自然可撫平悲傷、消弭野心、化解敵意,是無窮的寰宇,代表Alpha及Omega!隨著哈德遜那自然主義者的筆觸,讀者近身體驗雨林內的生活,欣賞瑞麗柔鳥的歌聲,親自釀製樹薯酒,以吹箭打獵,試著以兩片燧石生火……大自然的魅力縈迴腦海,哈德遜在自傳《遠方與往昔》(Far away and Long Ago,1918)裡,鋪陳了人與大地之間的親密關係,引領讀者一同禮讚大自然。
康拉德(Joseph Conrad,1857-1924)、維吉尼亞.吳爾芙(Virginia Woolf,1882-1941)等作家,不僅與哈德遜交情頗深,也是哈德遜的書迷。其中,康拉德形容哈德遜的文筆儼如「野草生長」,令人驚呼連連。除了留名英國文壇外,哈德遜在阿根廷的文學史上占有一席地位,阿根廷政府在一處自然公園裡成立了哈德遜博物館,讓書迷在壯闊的自然美景中憑弔哈德遜、品讀《綠廈》。

百年以來的自然書寫傳統╱台灣野望自然傳播學社秘書長 
王誠之
一九八○年代,自然書寫作品開始引進台灣,例如一九八五年出版《寂靜的春天》以及一九八七年的《砂地郡曆誌》,開啟了我們閱讀自然的門窗,並且引發台灣本地方興未艾的環境運動及保育風潮。
當代的自然保育及環境意識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興起,日後譯名更改為《沙郡年記》的《砂地郡曆誌》(A Sand County Almanac)是由美國生態學家阿爾多‧李奧帕得(Aldo Leopold)於一九四九年撰寫出版;《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則是由美國海洋生物學家瑞秋‧卡森(Rachel Carson)於一九六二年撰寫出版,其後的相關創作以及科普論述在台灣出版業的持續努力之下,已經成為台灣讀者豐沛的訊息來源。另一方面,十八世紀以降到二次大戰前的自然史(natural history)或稱博物史書籍,也透過英文及日文的翻譯引進台灣出版市場,也補充了更深遠的知識寶庫。
二○一一年台灣野望自然傳播學社初次與英國Wildscreen影展合作,在台推出「台灣野望國際自然影展」,每年引進二十部得獎入圍的國際頂尖生態紀錄片,則是透過了另外一種媒體形式,增加了與全球最新的自然保育及環境保護潮流的連接。英國作家羅伯特‧麥克法倫(Robert Macfarlance)現身說法的《愛塞克斯的野地》(The Wild Places of Essex)獲得了二○一○年Wildscreen影展的最佳剪輯獎,因此也在野望影展的引進片單之中。不同於一般生態紀錄片波瀾壯闊的場面,麥克法倫以自然書寫的筆調描繪看似荒蕪的野地生態,搭配上優異的攝影、剪輯以及配樂之後,則是提供了耳目一新的自然閱讀方式。台灣出版界則於日後引進了他的作品《故道:以足為度的旅程》(The Old Ways)及《心向群山:人類如何從畏懼高山,走到迷戀登山》(Mountains of the Mind: a History of a Fascination),令人樂觀其成。
二○一四年海倫‧麥克唐納 (Helen Macdonald)的作品《H is for Hawk》贏得了塞繆爾•約翰遜獎(Samuel Johnson Prize)及柯斯塔圖書獎(Costa Book Awards)等重要的文學獎項,同樣被引進台灣譯為《鷹與心的追尋》,二○一九年第九屆野望影展則引進了她的系列作品、由BBC製作的紀錄片《與鷹偕行》(H is for Hawk: A new chapter),同樣由麥克唐納親自演出,一樣精彩可期。這兩位當代作者都展現出繼承英國自然書寫傳統的厚實基礎,具有強大的描述能力,運用豐富細緻而且多樣的文字,展現出如詩如畫的局面。
無論是麥克法倫或是麥克唐納的作品之中,經常引用英國前輩作家的自然書寫內容,在懷想故人的過程中也讓讀者浸潤在這個豐沛的脈絡之中,也更令人想要追溯這個自然史書寫的偉大傳統。《綠廈》本書的作者William Henry Hudson就是其中一位重要的作者。

一八四一年英格蘭與愛爾蘭後裔的美國移民W‧H‧哈德遜誕生在距離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一日之遙的基爾梅斯(Quilmes),自幼就喜歡觀察當地的動植物相,並且發表於英國皇家動物學會的學報。一八七四年,哈德遜移居英國倫敦的貝斯沃特(Bayswater),並且發表一系列鳥類書籍,例如《阿根廷鳥類學》(Argentine Ornithology)以及《英國鳥類》(British Birds),但是在更早的一八八五年他就完成了首部文學作品《紫地》(Purple Land),並在一九○四年發表《綠廈》之後贏得了名聲。
與其同時的英國小說家、一九三二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約翰•高爾斯華滋(John Galsworthy)對於哈德遜極為讚賞,並表示:「在一切現存的作家中,我最不能捨棄的就是哈德遜。」著有《現代啟示錄》(Apocalypse Now)改編原著《黑暗之心》的波蘭裔英國小說家約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則說「哈德遜寫文章跟草生長一樣」。而其作品影響之鉅,厄尼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在《太陽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又譯《妾似朝陽又照君》)便談到了《紫地》這本書:「它講述了一個完美的英國紳士在一個充滿浪漫的土地上的精彩想像中的風情冒險,其風景描述得非常好。」
除了文學創作之外,哈德遜更是一位自然史學家、鳥類學家,無怪乎對於自然書寫如此精通,並且擁有厚實的描寫能力。他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自然保育團體英國皇家鳥類保護協會(Royal Society for the Protection of Birds,簡稱 RSPB)的創始會員,這應該能夠解釋其作品之中,為什麼有如此生動的「鶯鶯燕燕」了。

《綠廈》全名:Green Mansions: A Romance of the Tropical Forest,是本充滿異國情調的愛情羅曼史小說,地處委內瑞拉東南部的圭亞那叢林之中,充滿了神秘性與宗教感。在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約翰•高爾斯華滋為本書所撰寫的前言中,對於哈德遜有非常充分的介紹:「我想是因為他是在我所閱讀的現今作家中,表現出最珍貴的精神,且是有最明確的天職天賦的人之緣故─他甚至還把那種精神的本質傳達給我了。作家對讀者而言是要加以探險的小小新世界,而文學領域中的每位旅者都必須擁有自己最喜愛的獵場,且在基於善意下─或者也許只基於自私─希望別人與他分享這座獵場。」
對於哈德遜作品中自然書寫的特質他也說明了:「這些哈德遜所具有的專門知識,為他所有的作品提供了素質的主幹和保證,為他的美感也提供了一種直接的真實性。」但是不要因為貼上的「自然作家」這個標籤,就忽略了作品之中,尤其是《綠廈》的小說特性。
在《綠廈》之中的主人翁亞伯先生擁有迷人的特質「所有的人都認識他、喜歡他,因為這人具有個人魅力。他生性仁慈,對待女人的方式讓她們感到愉快,卻又不會激起男人吃醋的心理」,藉由他第一人稱的描述,說出了在叢林裡發生的傳奇。
對於主人翁朋友龐塔的描述,則表現出一種深邃的描寫能力,是《綠廈》吸引讀者之處:

在見了他很多次後,我認為他就像隻野獸,雖然會撲在我身上,但他不是要撕裂我,而是要把我從死亡中救出來。我們都知道,殘忍的野蠻動物和邪惡的人有時也會有善良的衝動,他們會以一種違反本性的方式行動,就像某種較高的力量正產生消極的作用。

除了小說愛好者之外,我還是要推薦給喜歡自然書寫的朋友們,這一段如詩如畫的景物描寫絕對是上乘之作:

在東邊的遠處,那座被的太陽照耀著的巴拉胡阿利群山矇矓地出現了。它在退去的灰色雨雲的襯托下,呈現一種奇異的風光,其新奇的神秘之美幾乎讓我忘記,這些山是如何讓我感到厭倦,這些山是如何傷透、挫敗我的心。在那一邊,還有北面和南面,可以看到開闊的森林,但在西面,我看到的卻是不同的景象。在溪邊的一片青翠,及長在溪岸的幾棵稀疏矮樹的遠處,綿延著一片棕色大莽原,而它向上伸延到一處又長又低的多岩山脊。再遠處則有一座孤獨的大山,或者不如說是山脈成圓錐形聳立著,幾乎到山頂都有森林遮蔽─那就是伊泰歐阿(Ytaioa)山,是那個地區的主要地標。

作為一個生物多樣性的倡導者而言,我覺得《綠廈》就是一本典範的小說,對於熱帶雨林的動植物描述多彩繽紛,生氣蓬勃。但是,我也要提醒讀者,這是一九○四年的作品,與現今生物學、鳥類學的研究存在有超過一世紀的距離,不可以同日而語。例如書中提到的「瑞麗柔鳥」(Realejo),如果使用現代的名稱「玫胸白斑翅雀」,那就太煞風景了。
哈德遜在《徒步英格蘭》(Afoot in England)之中有句名言:「你不能用鷦鷯的翅膀像老鷹一樣地飛翔。」(You cannot fly like an eagle with the wings of a wren.)但是綠廈之中,我卻常常讀到一些雄偉的字句,有如世界體型最大、最強壯的猛禽角鵰(Harpy Eagle)一樣,在雨林的樹冠之中自在穿梭,然後以強而有力的利爪襲來,讓你屏氣凝神而且喘不過氣來。

前言╱193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約翰.高爾斯華滋(John Galsworthy)
我提筆寫這篇前言時,心中誠惶誠恐。我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善盡責任,同時也心生顫抖,就像一個人無論如何不想寫下文字,讓《綠廈》、《紫地》以及所有其他對我意義重大的作品的原作作者看了不愉快。就所有在世的作家而言─托爾斯泰已經走了─我最不能捨棄W‧H‧哈德遜(W. H. Hudson),而我為何如此喜愛他的作品呢?我想是因為他是在我所閱讀的現今作家中,表現出最珍貴的精神,且是有最明確的天職天賦的人之緣故─他甚至還把那種精神的本質傳達給我了。作家對讀者而言是要加以探險的小小新世界,而文學領域中的每位旅者都必須擁有自己最喜愛的獵場,且在基於善意下─或者也許只基於自私─希望別人與他分享這座獵場。
我們大部分作家所面臨的嚴重又持久的不幸是雙重的。身為一種場域,我們是讓讀者踐踏的普通地方,是很乏味的領域。而身為嚮導和導遊,我們又太膚淺,無法說出清晰的親密語言。事實上─就像嚮導和導遊─我們無法讓人們知道土地的真正秘密,也無法讓他們看到土地的精神。
而哈德遜,無論是在純傳奇中,如這部《綠廈》,或在那部浪漫寫實主義的《紫地》中,或者在其他作品中─如《在巴塔哥尼亞的懶散時辰》(Idle Days in Patagonia)、《徒步英格蘭》(Afoot in England)、《土地的盡頭》(The Land's End)、《鳥中冒險》(Adventures Among Birds)、《牧羊人生活》(A Shepherd's Life)─以及有關與人、鳥、獸和自然交流的所有其他流浪記錄,都表現出其至上的天賦,不僅揭露他所看到的萬象,也揭露他的靈魂精髓。他不必很費力,就可以把你帶進一個珍奇、自由、自然的世界,而一旦到達那兒,你總是會感到神清氣爽、心情興奮、視野擴大。
他當然是一位傑出的自然作家,可能也是當今最敏銳、心胸最開闊、最富有理解力的自然觀察者。在這個喜愛把人放進侷促空間並加上標籤的專門化時代中,這對於閱讀大眾而言是一種不幸,因為當他們看到「自然作家」這個標籤時,常常就會略過,而改去選取最近處的小說。哈德遜確實具有自然作家的天賦和知識,但這只是他的價值和興趣的一小部分。像他這樣一位真正偉大的作家,並不能被單單一個字眼所限制,就像美國不能被稱之為紐約的那一部分所限制。這些哈德遜所具有的專門知識,為他所有的作品提供了素質的主幹和保證,為他的美感也提供了一種直接的真實性。但是,他的真正卓越之處和不尋常的吸引力卻是在於他的精神和哲學。我們在他作品中感覺到,他比其他人更接近自然,然而又比其他人更具真正的文明特性。那些競爭激烈的城鎮文化,我們忙著披在身上的奇異又時髦的商業知識,就是不會附著在他身上。
他在《漢普郡的時光》(Hampshire Days)中的一個段落比我更能描述他:「藍色的天空、下面的棕色土壤、草地、樹木、動物、風、雨以及星星對我而言從來就不會陌生,因為我置身在他們之中,屬於它們,與他們成為一體。我的肉體和土壤是一體的,我血中的熱氣和陽光中的熱氣是一體的,風、暴風雨和我的熱情是一體的。我只有在面對我的同胞時才感覺到陌生,特別是在城鎮,因為在那兒他們是生活在對我而言不自然、對他們而言卻很相投的狀態中……在這樣的時刻中,我們時常感覺到與那些非屬於這些人的使者之間有一種血緣關係,並會很奇怪地為他們所吸引─是那些死去很久、很久的人,他們沒有經歷過城鎮的生活,在陽光、風和雨之中不曾感到陌生。」這種與自然之間的完美和諧充滿在他所有的作品之中─他的作品遠離城鎮生活的焦躁、騷動和瑣碎;他的作品雄偉、直接而自由。這些非「簡單」可言喻,因為這位作家的心靈很敏銳且難以取悅,對於自然和人類生活的每種動態也都很敏感,但他的敏感有點不同於其他人的敏感,甚至是有所牴觸─因為其他人是坐在室內,書寫著感覺的細微差別。哈德遜的幻想類似於他特別喜愛的鳥兒的飛翔─鳥兒似乎永不會飛進一間房子,而是出生以後就在空中、雨中和陽光中漫遊,或者造訪樹與草。我不僅完全不相信輪迴的學說,也強烈地不喜歡。如果我的了解正確的話,輪迴的學說似乎否定創造性的衝動,且是對「陳腐」的崇拜─即相信世界上沒有全新的東西,也永遠不會有任何全新的東西─甚至嬰兒的靈魂也是如此。所以,我並不準備接受以下這種一時興起的念頭:一隻鳥是牠的遠祖的諸多化身之一。但是,就翅膀的橫掃動作、眼睛的敏銳以及歌聲所透露的自然、甜美力量而言,一隻小鳥還是下一隻「超鳥」─這是一種可怕的影像。
這使我想起:我畢竟是在寫《綠廈》一書的前言。本書是有關鳥女莉瑪的傳奇,是一則真實又空想的故事。我認為,它將人心之中所曾有過的『對所有美麗事物的最熱情之愛』不朽化了。哈德遜在什麼地方說過:「美感是上帝賜給人類靈魂最好的禮物。」確實是如此。在這方面,那種把這禮物傳遞給別人的表達方式,對於寫了《綠廈》的他而言,想必是快樂的愛情。而就形式和精神而言,這本書是很獨特的,它是一則簡單的傳奇,藉由純然的美麗之光轉化成一首散文詩。它不曾偏離一則故事的特質,卻象徵著人類靈魂渴望得到此生之中的無瑕之愛與美。但那是一種不可能的完美,我們所有的人都必須學會看到它從高處落下,在火焰中燒毀─就像鳥女莉瑪。可我們卻又會收集其精細的白灰,以便在我們也被死亡之火精煉時,也能讓它們跟我們的白灰混合在一起。此書到處滲透出一種奇異的美,我將不再繼續讚美它,也不再繼續設法讓讀者來了解它,因為我要用其他的言語來談及作者。
我們知道我們的城鎮生活和文化,偏離真正重要的事物有多遠嗎?我們知道我們並沒有讓文明成為自由的侍女,反而讓它踏在我們的頸部上,讓我們在它的腳跟下一直在受騙嗎?無論哈德遜知道不知道,他現在是另一種信念的主要掌旗人。他在《紫地》中這樣說:「啊,是的,我們全都以錯誤的方式或徒勞地追求快樂。快樂有一度跟我們在一起且屬於我們,但我們輕視它,因為它只是大自然給予所有子民的古老且平常的快樂;我們離開它,去尋找另一種較莊嚴的快樂,那是某一位夢想者─培根或另一個人─向我們保證會發現的快樂。我們只需征服自然、發現它的秘密、讓它成為我們的順從奴隸,那麼,這個世界就會成為伊甸園,每個男人就會成為亞當,每個女人就會成為夏娃。雖然我們仍然勇敢地大步前進、征服自然,但我們變得多麼疲累與悲傷啊!生命中的古老喜悅和內心的歡樂已然消失─雖然我們確實有時會在被迫的長久前進中停下來一會兒,並注視著某一位臉色蒼白、正在辛苦工作的機師,尋求著永恆的移動,然後發出建立在他的痛苦上的無情咯咯笑聲。」還有:「宗教在擁擠的城市中凋零,或羞愧地偷偷隱藏在暗淡的教室中,但在這兒卻欣欣向榮,使得靈魂充滿一種嚴肅的喜悅。黃昏時在廣闊的山上面對著大自然,有誰不會感覺到自己很接近『未知的世界』呢?」

「上帝將不會逸出祂的心,
祂的影像就在每片草上銘印。」

哈德遜的所有作品都是散發著這種反抗的精神─反抗我們成為城市和機器的新奴隸。在一個如此可怕地屈服於「臉色蒼白的機師」的時代中,他的作品是真正的綠洲。
但哈德遜不像托爾斯泰那樣是一位自覺的先知,他的精神更自由、更難以預測─幾乎更乖張─且遠更沉浸於對美的愛。如果你稱他為先知,他會對你跺腳─就像如果他讀到這些文字,也會對我跺腳。但儘管如此,他的聲音還是在荒野中喊叫的預言者的聲音,且玫瑰以及芬芳的草兒在聽到呼叫時,會於荒野中到處茁長。但願英國的每個男人、女人和孩童天生都要閱讀他的作品;但願在美國的人們也會認真考慮他。他是一種補藥,一種玄妙的提神飲料,透露一種奇異與美妙的氣味;他是一座寶礦,象徵新奇的趣味,以及本能上很正確的思想方式。身為單純的說故事者,他幾乎是無與倫比的;而身為講究文體的作家,當代之中幾乎沒有人與他匹敵。在他所有作品之中,都透露著一種無法界定的成分,透露出他完全沒有想到要讀者表現慈善─甚至透露出他並不希望我們去讀他的作品。他寫下自己所看到的和感覺到的,那出於純然喜愛所看到的事物和所感覺到的感情,油燈的氣味不曾沾染到他所寫的任何一頁─僅僅這點對於我們而言就是一種奇蹟了。因為我們知道,要寫出好作品,甚至是以清楚的方式寫出作品,是一種很挫人銳氣的工作─那要學習很久,且很難學習,甚至連天使也沒有這種資賦。作家不應該強迫讀者接受其風格,因為風格應該是僕人,不是主人。使用很真實又簡單的字語,不去阻礙思想和感覺從一個人的心傳達到另一個人的心,只藉由字語聲音的並列,在讀者之中注進持續的感情和滿足─這就是風格的要素,而哈德遜的作品很明顯具有這種雙重特性,幾乎從他作品的任何一頁都可以舉例說明。
這兒有一個例子─跟一千個其他的例子一樣優秀─是描寫一處沙灘上的兩個小女孩:「她們穿著黑色女裝和深紅色上衣,彰顯出她們美麗的暗黑小臉;她們的眼睛像黑鑽石一樣閃亮,鬆散的頭髮看起來很奇妙,像是一陣黑色的霧或雲出現在頭部和頸子四周,由精細一如薄紗的絲線構成。那頭髮比煤玉還黑,像玻璃纖維一樣閃閃發亮─就好像梳子或刷子都無法馴服其美麗的雜亂。而就精神而言,她們就是外表所顯示的樣子。那是一種狂野、歡樂、嬉戲的精神,透露出優雅與無常。你無法在人類中尋覓到它,只能見之於鳥類或某種像小鳥般的多變哺乳類生物─松鼠或熱帶森林中的蜘蛛猿,或者是荒涼山坡的栗鼠,即那最敏捷野生、可愛、輕快以及最會發出聲音的小動物。」還有一個例子是以下這種巧妙言詞的精髓:「之後,曼紐爾爬上馬,騎離了。天很黑,下著雨,但他不曾需要月光或燈籠來找他在夜晚中所尋覓的東西,無論是自己的房子或是一隻肥胖公牛─或許也是屬於他自己的。」我們可以繼續一直引用這位作家的美言,他似乎以清新和沒有沾染墨水的手指觸動著每根弦。我想,他力量的秘密是在於一個事實,也就是他所說的那句話:「生命對我而言比其他的一切還多……」那是完全真實的。
我沒有詳述他喜愛單純的人和單純的事物,沒有詳述他擁護弱者,也沒有詳述他不顧一切反抗生命的束縛與殘酷─無論是對人、對鳥或對動物。因為我已經談到他是具有活力的哲學或信仰的人,所以不想再扯這些無涉於他對世人的價值的東西。他的作品是對自然之美和可能實現的人類生活的一種靈視,由陽光、風、雨以及與所有其他生命之間的關係,來加以活化和美化─而那是現今正提供給我們的最真實靈視,且我們比以往任何一代人都更加需要它。他是一位很偉大的作家,並且我認為,他是我們時代所擁有的最有價值的作家。


文章試閱


第四章

也許,我並無法以十分邏輯的方式去思考剛剛發生的事情,直到我再度遠離森林的陰影,置身在那清晰、開闊白日亮光中。萬物似乎處於本然的狀態,而想像力則像一個被人看出破綻、加以嘲笑的耍戲法者般,匆匆地跑到了偏僻處。在朝回家的路上前進時,我於半途停了下來,在不毛的山脊上回頭凝視被拋諸腦後的情景。然後,剛剛的歷險開始在我心中顯出略微荒謬的光景。那整個預備工作,那針對一件不曾聽過、無法想像又超越所有古代與現代的寓言,以及那所有悲劇的事情、那一段神秘的序曲,最後卻只是一群猴子在一起吼叫著。這種叫聲齊發確實很雄偉,也的確是大自然中最令人驚愕的情景之一,但我還是坐在一塊石頭上,自由自在地笑著。
此時夕陽正要在森林後面西下,它寬闊的紅色圓盤仍可以透過最上方的樹葉看見,而樹葉較高的部分是一種明亮的綠,就像綠色的火焰,拋出片片顫動的火光。但在較低的地方,樹木籠罩在深沉的陰影中。
我看著這種情景,感覺心情很輕鬆。因為我很愉快地想到自己的奇異經驗,想到我已安全脫離它。不曾有人類目睹我的脆弱,而那神秘仍然存在著、讓我著迷!雖然這個結局此時看起來很荒謬,但引起這一切的原因─即那聲音本身─卻比以前更令人驚異。我確信,這聲音是來自一個有智能的生命體。雖然因為我的思考方式太具唯物成分,因此有段時間無法承認那是一種超自然的生命,但我還是覺得,庫阿可在提到水精的女兒時,應有透露出比我最先所想像的還要多意涵。很明顯地,印第安人似乎對於那神秘聲音知道得很多,且相當畏懼它。但他們是野蠻人,生活方式與我不同,無論他們對一個較優越的種族表現得多麼友善,但在他們與我的關係中,總是會存在著一種由懷疑所促成的卑鄙狡猾之成分,且那部分成為了他們言行的基礎。白人不可能在心智上與他們同一水平,就像這些土著不可能像孩童一樣對白人完全開放─無論我這個在他們大門內的陌生人對什麼話題表現得很有興趣,他們都會保持緘默,而他們的緘默會隱藏在容易捏造的謊言或假裝的愚蠢當中,總是隨著我這個陌生人對訊息的欲求而增加。所以當他們清楚看出,我是基於一種不尋常的興趣才前往森林時,我便無法期望他們會確實將知曉的任何事情告訴我,從而讓我有所了解。庫阿可提到水精的女兒,說如果他對著一隻鳥射出箭,則他會如何如何,我認定他是在興奮中不經意地脫口而出。因此,就算我質問他們,或者再怎麼告訴他們這個話題是有多麼地吸引我,也不會有結果的。但我沒有什麼好懼怕的,我的獨立探究表現已讓我很清楚地了解到這一點。那聲音可能是來自一種很喜歡嬉戲但又很狡猾的動物,牠充滿狂野與怪誕的興緻─但也僅止於此。我確信,牠是對我很友善,但同時牠可能對印第安人很不友善,因為那一天牠是在我的同伴已經逃跑後才讓我聽到牠的聲音,所以之前牠會對我生氣,可能就是因為當時那個野蠻人正跟我在一起。
這是我沉思那天發生的事情後所得的結論,而當時我已回到那個款待我的印第安人的房子裡。我在我的朋友之中坐下來,享受家常鍋的燉野禽和魚肉─一個好客的女人用手勢邀請我,要我伸手拿來吃。
庫阿可躺在吊床上,我想他是在抽著菸─確實不是在閱讀。我進去時,他抬起頭凝視著我,也許是看到我還活著且毫髮未傷、心平氣和,所以感到很驚奇。我嘲笑他的表情,他因此有點慌亂,又垂下了頭。過了一、兩分鐘後,我取出那個金屬火柴盒並丟向他的胸部。他接住後突然站起來,非常驚奇地凝視著我─他幾乎無法相信自己那麼幸運,因為他並沒有扮演好約定的角色,所以他本已自願放棄了他所貪求的獎品。他撲向地板,得意地拿起盒子,喜悅之情克服了習慣性的愚鈍表情。而所有其他人都聚集在他四周,試著要拿起那盒子讚賞一番─儘管他們之前已全都看過十幾次了,但它現在屬於庫阿可,而不是屬於陌生人。因此現在,它將比以前更加接近是他們的,想必會看起來不一樣,會是更美,且金屬上也會閃亮著更明亮的光澤!蓋子上那隻美妙的上釉公雞也許是在巴黎塑形,但它還是像隻圭亞那的公雞,所以他們不會想到要殺害或食用這種愛禽,就像我們不會想到要殺害或食用咕嚕叫的貓咪以及檸檬色的金絲雀一樣。此時,這隻上釉公雞想必看起來比以前更加透露出動人的英勇模樣,也更加地像隻公雞─牠會有著深紅色雞冠和肉垂、光亮的纖毛,以及暗綠色的拱形尾羽。但是,庫阿可雖然很願意讓別人讚賞和稱讚它,卻不想讓它離手,並且還傲慢地告訴他們說,這種東西不是讓他們把玩的,而是要永久讓他─庫阿可─給把玩的。他之所以贏得它,是因為陪伴我─勇敢的人!─到那座不祥的森林,而他們只是膽怯、低劣的人兒!─永不會冒險前去。我並不是在翻譯他所說的話,但他這是要他們清楚地了解這一點,所以我聽了覺得很有趣。
在興奮過後,堅持表現出尊嚴和鎮靜的魯尼說了一些拐彎抹角的話─雖然目的是在引誘我說出我在那座以不祥而聞名的森林中的所見所聞。於是我漫不經心地回答說,我看到很多鳥和猴子,且那些猴子很溫馴,要是我有吹箭管的話,可能已經抓到一隻了─儘管我不曾練習使用過這種武器。
他們聽說猴子很多又很溫馴後,都很感興趣,雖然這種事幾乎不是新聞。然而,我這個非天生自然模樣的陌生人─並非裸身、棕皮膚、目光敏銳,或者動作一如貓頭鷹般無聲無息─在能夠仔細地看著牠們的情況下,竟也能看出牠們是多麼溫馴!魯尼聽到我告訴他的話後,只說道他們可能會去那兒打獵,然後他便問我是否什麼都不怕。
「是的,」我漫不經心地回答。「你所害怕的東西不會傷害白人,對我而言當然也是如此。」我說著,並抓起一小把白色的草木灰放在手中,再將它給吹走。「而針對其他敵人,我還有這件東西。」我邊說邊觸碰我的手槍。雖然,這是我在經歷那個南美猴插曲之後所說出的一句勇敢的話,但我卻有所羞赧─在心理上。
他搖搖頭,先是說那隻手槍對付一些敵人會是差勁的武器,接著又說,手槍抓不到鳥和猴子來燉煮─倒是說得很對。
第二天早晨,我的朋友庫阿可拿了吹箭管邀我跟他一起出去,而我在疑懼之餘同意了。我認為,他已經克服了迷信的恐懼,並且是因為我說過森林中有很多獵物,從而引起他的好奇心,所以他才想跟我同去─由於有了前天的經驗,我本來認為將來最好自己一個人前去─但我完全是高估了這個可憐的年輕人:他絕對是不想再去面對那可怕的未知!我們朝不同的方向出發,走了幾小時的路,穿過了鳥兒數量稀少、種類還更少的森林。然後,我的這位嚮導第二次讓我感到驚奇─他竟主動提議教我使用吹箭管,當作是我給了他火柴盒所得到的報酬!於是,我欣然同意了。我將長長的武器很笨拙地拿在手中,模仿我這位同伴無聲無息的動作和警戒、謹慎的模樣。我努力想像自己是一個單純的圭亞那野蠻人,一無我們出生時的那種人為社會狀態,而只靠自己的技巧和小筒毒箭謀生。藉由意志力,我放空了自己的生命經驗和知識─或者說,儘可能這樣做─只想像我的各代祖先,想像他們把這些森林推回到哥倫布之前那被人遺忘的幽微年代。雖然我在幻想中所感受到的愉快很是幼稚,但它至少讓那天過得夠快。庫阿可不斷靠近我、幫助我,並提供我忠告。我從長筒中吹出很多箭,但並沒有擊中鳥─天知道我擊中了什麼。因為箭海闊天空、狂野地飛馳,所以我再也看不到它,但我這位眼光敏銳的同伴卻看到了幾支箭射到的地點,還設法去取了回來。這天打獵的成果是兩、三隻鳥─是庫阿可而非我所射中─還有一隻小負鼠(opossum)。他敏銳的眼睛看到那隻動物蜷縮在一棵樹高處的老巢上,且粗心地讓牠那蛇似的尾巴在巢邊晃動著。我所浪費的箭對他而言想必是很嚴重的損失,但他似乎並不感到困惱,並沒有說什麼。
第二天,我感到驚奇:他自願為我上第二課!於是,我們又出去了。這一次,他準備了一大把箭,但─聰明的人啊!─箭並沒有加毒,因此無論是否浪費掉,都不要緊。我相信,在這一天我有了一點小小的進步─無論如何,我的老師說,我不久後就能射中鳥了。我聽了後微笑著回答說,如果他能夠把一隻不比矮男人小的鳥放在離我二十碼的距離內,我就可能用一隻箭射到牠。
這句話產生了一種很意外又非凡的效果。他忽然在前進中停下來,狂野地凝視我並咧嘴笑著,最後他忽然吼笑出來─算是對吼猴不錯的模仿─然後又表現出驚人的精力敲擊著裸露的大腿。最後,他恢復常態,問道:「一個矮女人是否跟一個矮男人一樣?」我說一樣,於是他又第二次爆出放肆的吼叫聲。
我認為,當他保持在這種心情時,我會很容易逗他開心,於是便開始談了一些小笑話─雖然是小笑話,但跟那個引發爆發性快樂心情的笑話一樣美妙。而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看到他表現出這種不尋常的模樣,覺得很有趣。但這些笑話全都沒有達到效果─第二次沒有命中目標─他只是茫然地注視著我,然後像野豬一樣噴著鼻息,不領情地繼續走著。但他仍然會時而回溯我所說的射擊到一隻大鳥的話並再度吼笑,好像這個美妙的笑話總聽不累。
第三天,我們又一起出去練習射鳥─就算不射死,也能驚嚇牠們。但在中午之前,我發現他想到遠處去─因為他希望遇到較大的獵物─於是我離開他並回到了村莊。而由於吹箭的練習不再具有新奇性,所以我不喜歡吹整天,或者每天都做這件事,由其是在我中斷了這麼長的時間後,我更渴望去造訪我的那座森林─我開始這樣稱呼它─希望可以聽到那神秘旋律。因為,我已經變得很喜歡它,甚至只要一天沒有聽到就會想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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