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詳述英美兒童文學兩百五十年來的發展歷程,從「訓誡詩文」等英美兒童文學的起源,到「探險故事」、「家庭故事」、「兒童詩」、「圖畫書」……分門別類一一加以介紹。
作者約翰.洛威.湯森(John Rowe Townsend)為英國著名且深具權威的兒童文學評論家,他以優美順暢的文句,不時帶入幽默的評論,讓讀者在了解過往歷史時不覺珊腄F在整個英美兒童文學史的介紹上,也能掌握大勢,針對重要作家作深入介紹,又不流於瑣碎,同時也提供有趣的周邊消息,使史料讀來更覺生動。此外,本書不忘對兒童文學的基本概念提出說明,格外適合非英語系國家的讀者了解英美兒童文學史。
內文試
第一部 一八四○年之前
1起始
在有兒童書之前,必須先有兒童──也就是說,兒童應被視為主體,有獨特的需求和興趣,不只是男人和女人的縮影而已。在西方社會史的發展中,直到近代兒童才受到應有的重視。希臘羅馬文明對兒童並不重視,給與他們的訓練都只是為日後成人的生活做準備。柏拉圖(Plato)對教育曾有過較開明的想法;在《共和國》(Republic)一書的第四篇中,他說:「兒童應在遊戲中學習。」但對於故事的弁遄A他的看法卻很保守。他認為當代的神話和傳說有損神明和英雄的名聲且鼓勵不良行為,所以應嚴格篩檢。他說:「我們要說嚴肅、正經的故事和詩歌,捨棄好笑、無稽的。」不過,柏拉圖的「共和國」並未成真,而且他所談的也並非特別針對兒童而言。如果兒童書的定義是指為帶給兒童樂趣而寫的書,那麼古典文學中並沒有任何可以被稱為兒童書的作品。(《伊索寓言》Aesop’s Fables大抵是民間故事。)
在英國,自羅馬人撤退至諾曼人征服及爾後的釵h年裡,修道院成為傳授知識的主要場所,而僧侶便是教授兒童嬝牧瑣仵v。在印刷術傳入之前,書籍極為稀有珍貴,所以為娛樂兒童而寫書不只是經濟上不野i,心理上也無法接受。
中世紀時和都鐸王朝(Tudor)早期,窮人家的孩子除非攀上通向教會的教育階梯,否則從小就得做苦工。商販及中、上階級之子通常都會被送去當學徒或貴族的侍徒,受到嚴苛的對待。富貴人家的孩子也會在年少時便被當做條件交換而早早成了親。不管哪個階層,都有為數甚多的孩童遭到早夭的厄運。
當時存留下來的手稿中,找不到任何兒童故事,不過有些手稿記錄了兒童的「訓誡」:尤其是十五世紀時流行的「禮儀教本」(Courtesy。這些訓誡常以韻文寫成,以便易於背誦。《幼兒之書》(The Babees" Book)有一章「賽門的智慧家訓——致所有兒童」,其中包括了以下的忠告:
孩子,不管為果子、鳥或球,
絕不爬屋子或爬牆。
孩子,不可對房屋丟石頭,
更不對窗戶扔石子。
神聖之日在教堂裡,
不亂哭,打趣或戲耍……
孩子,善待書本、帽子、手套,
以及你所有的物件。
你若不進步即退步,
只好等著被打屁股。
這是教導,不是娛樂。不過,當時雖沒有專為兒童寫的故事,但他們仍可在一般傳儐瘍牧咫仃腔疏鴗j量的故事題材,包括特洛伊城(Troy)、亞瑟王(King Arthur)、瓦立克郡的誑魽]Guy of Warwick)、罕普敦郡的畢維士(Bevis of Hampton)和聖喬治屠龍記(St George)等的傳說故事,以及統稱之為《羅馬人行事錄》(Acts of the Romans)的各種傳奇。此外還有伊索寓言和法國諷刺故事:《狐狸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