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
 
作者: 林有嫺 
書城編號: 1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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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天地圖書
出版日期: 2000/03
頁數: 163
ISBN: 9789629930493

商品簡介
  作為法團公司董事,擁有公司業務行政的決策權,同時亦負有誠信及其他法律責任,其中牽涉廣泛細緻,略有疏忽,可能鑄成大錯,當事人也可能因一時不察而付出沉重代價。因此,認識香港法律下法團公司董事的權責,並以此為根據處理公司事務,對公司決策人來說,是基本要務。
  本書由法律專業人士撰寫,作者以法律對董事的基本要求,結合實際案例,深入淺出,舉一反三,深具參考價值。  

選載:
一、香港的商業組織
  香港擁有優越的地理環境,長期實行自由貿易,兼且稅制簡單和稅率較低,經過不斷的努力,香港已經成為世界知名的商業大都會,無論是生於斯的香港人,或者是外來的投資者,遇到適當的時機,便會將蘊藏在心中的商業意念,以實際行動表達出來。因此香港每年都有很多新的商業機構組成,這些商業組織,可以是規模龐大的跨國公司,也可以是小本經營的獨資商號。
  香港的商業組織,主要有三種:獨資商號、合夥商號及法團公司。
  1. 獨資商號(Sole Proprietorship)
  顧名思義,獨資商號就是經營者以其個人的資金,成立商號,獨自經營業務。
  成立方式
  成立獨資商號的手續簡單快捷,費用較低,經營者只需要到稅務局申請一張商業登記證,填妥商號名稱、經營業務的性質及營業地址,繳交所需的費用後,便可以#手籌組營業事項,當商業登記證發出後,便可以以證書上的商號經營業務。  

林有嫺 作者作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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