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此書 10本或以上 9折, 60本或以上 8折 購買後立即進貨, 約需 7-12 天
民法第六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酗諿菄瘍v利始於民國四十二年五月十八日,終於四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雖然她不是在這一天死亡,但是她的權利在這一天終止了。 「入人家的家門要受人家的教。」 母親的這句話像一個魔咒,深深束縛住柯月桂。 她是童養媳,也是女法官, 她出生於破敗貧困的農戶,被賣到另一個差不多貧窮的小鎮, 不只要包辦所有家事,還要賺錢養不事生產的丈夫和好賭的婆婆。 為了簡璆疇@不得翻身的命運,她努力求學、考試; 脫離了赤貧的生活,脫離了照三嶽薔揪熙B境,甚至成為了法官…… 但是,過往的幽靈仍不斷向她招手,要她不能忘記自己的出身, 看似重獲自由的她,其實仍在承受「無期徒刑」…… 本書以台灣三、四○年代曾盛行的「童養媳制」為主題, 藉由童養媳「阿桂」和女法官「柯月桂」的交叉敘事, 呈現出今昔女性地位和社會風氣的轉換與對比, 也刻劃了台灣早期女性為求生存的韌性與認命這兩種性格的矛盾與哀愁。 雖然「童養媳制」隨著社會的開放和女權意識的抬頭而逐漸式微, 但法律制度改變容易,人心的轉化困難, 昔日的童養媳「阿桂」即使成為了能夠自力更生的法官「柯月桂」, 卻仍然無法簡甈陘珖a/娘家終身奉獻的媳婦/女兒命運, 依然在服著不見終點的「無期徒刑」…… 本書特色 刻劃出台灣早期「童養媳」的特殊生命史 具深刻台灣本土關懷的女性書寫
我的賬戶 | 購物車 | 出版社 | 團購優惠 加入供應商 | 廣告刊登 | 公司簡介 | 條款及細則
香港書城 版權所有 私隱政策聲明
顯示模式: 電腦版 (改為: 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