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l Andrews 教授任教于英國劍橋大學,主要研究範圍為民法和私法。Andrews 教授為英國劍橋大學克萊爾學院院士,現任劍橋大學法律學院署理主席。他於1981年獲得英國大律師資格,並于2007年成為倫敦的四個大律師公會之一的中院(Middle Temple)的資深會員(Bencher)。他是美國法律協會(American Law Institute)會員,亦為國際民事程式法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ocedural Law)主席。Andrews教授曾在香港演講和擔任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