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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施行後司法官評鑑制度成效探討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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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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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9-07 |
頁數: |
214 |
ISBN: |
9789860596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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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
100年7月6日制定公布之法官法第1條第1項明定:「為維護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保障法官之身分,並建立法官評鑑機制,以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特制定本法。」該條項立法說明略謂:建立法官評鑑機制以淘汰不適任法官,建立健全之法官制度等語,可知此條項所指法官評鑑制度,乃為淘汰不適任法官以建立健全之法官制度所設。法官法第五章所規定「法官評鑑」(第30條至41條,檢察官則依第89條第1項準用),依同法第103條規定於公布後半年施行,迄今已施行6年,究司法官之評鑑成果如何,有無達成原立法目的,應有深入研究之必要。研究調查內容除個案評鑑外,尚包含屬於通案性評鑑之法官、檢察官全面評核,及各級法院、檢察署之團體績效評比等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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